成都新津、邛崃、大邑、蒲江四地检察院联合法院 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跨区域
联动机制 服务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2021年11月,高检院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诉讼监督与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衔接工作的意见》,要求构建与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相适应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为打破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地域壁垒,成都新津、邛崃、大邑、蒲江检察院针对四地法院交叉管辖的行政案件形成“闭环”实际,联合四地法院率先在成都探索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司法办案联动、突出问题共治、风险隐患同防、信息资源共享、重大事项同商”工作格局。联合会签《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和《行政诉讼监督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四地法院检察院在履行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职责中,突出围绕联动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两项重点,通过协作办案、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和源头预防、类案监督、行政检察年度报告、加强与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对接等机制,“穿透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服务保障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