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检察院支持起诉助彝族农
民工依法讨薪
近日,邛崃市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方式帮助吉克某某等12名彝族来邛务工人员依法追索劳动报酬共计174033元。
陈某某系邛崃市某制染厂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人,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期间雇佣吉克某某等12名彝族农民工提供劳务,至2020年1月劳务结束时,其拖欠吉克某某等农民工劳务报酬共计174033元。后经吉克某某等人多次催要,陈某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邛崃市检察院在获悉相关情况后,立即与市司法局启动农民工法律维权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支持吉克某某等12名彝族农民工依法向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判决陈某某给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下一步,邛崃市检察院将坚持能动检察,用心用情办好小案,积极为农民工开展释法说理、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