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人民检察院拟对本院2016年至2020年6月内部审计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邛崃市人民检察院内部审计服务
2.采购人:邛崃市人民检察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项目内容
对邛崃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至2020年6月期间财务活动提供内部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曾参与内部审计服务相应经验证明;
9、法人委托书及参加比选人员身份证明;
10.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与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3.提供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 曾参与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
六、报名方式、地点和时间
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邛崃市人民检察院(邛崃市凤凰大道368号)
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 88798035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采购人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向符合条件者发放比选文件。
邛崃市人民检察院拟对本院2016年至2020年6月内部审计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邛崃市人民检察院内部审计服务
2.采购人:邛崃市人民检察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项目内容
对邛崃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至2020年6月期间财务活动提供内部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曾参与内部审计服务相应经验证明;
9、法人委托书及参加比选人员身份证明;
10.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与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3.提供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 曾参与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
六、报名方式、地点和时间
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邛崃市人民检察院(邛崃市凤凰大道368号)
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1日
联系电话: 88798035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采购人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向符合条件者发放比选文件。